受薪董事小組因應馬會賽事審查及投注分析部早前提交的一份報告,於今天就馬會騎師波健士及蘇兆輝的行為展開研訊。
在今天的聆訊中,波健士承認違反賽事規例第59(3)條。
賽事規例第59(3)條訂明:
「騎師不得:
對任何賽事或與全日賽事有關的博彩種類,作出投注或促成投注,或在一項投注中佔有任何利益。」
此項指控的詳情為波健士獲香港賽馬會發牌擔任騎師期間,曾在2023年4月26日跑馬地賽事第六場出賽馬匹「競駿光輝」的一項投注中佔有利益。
在今天的聆訊中,蘇兆輝也承認違反賽事規例第59(3)條。
此項指控的詳情為蘇兆輝獲香港賽馬會發牌擔任騎師期間,促成了波健士在2023年4月26日跑馬地賽事第六場出賽馬匹「競駿光輝」的一項投注中佔有利益。
在釐定對波健士的處分時,小組考慮到相關規例是賽馬誠信的基礎,即騎師不得投注或在投注中佔有利益。小組也考慮了各項可以減輕刑罰的相關因素,包括波健士的所有陳詞、其承認指控及從未干犯有關博彩的罪行。
在此情況下,波健士被取消資格十二(12)個月,即時生效,直至2024年5月12日為止。
在釐定對蘇兆輝的處分時,小組考慮到相關規例是賽馬誠信的基礎,即騎師不得投注或在投注中佔有利益。小組也考慮了各項可以減輕刑罰的相關因素,包括蘇兆輝的所有陳詞、其承認指控及從未干犯有關博彩的罪行。
在此情況下,蘇兆輝被取消資格十(10)個月,即時生效,直至2024年3月12日為止。
研訊中並無證據顯示波健士及蘇兆輝在該場賽事中,曾有為坐騎爭取最佳名次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