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薪董事小組繼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及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進行研訊後,於今天完成了對持牌騎師班德禮的指控的聆訊。
班德禮在今天的聆訊上承認一項行為不當,違反賽事規例第155(5)條。
賽事規例第155(5)條訂明:
「任何人士均不得︰
干犯任何不端、不正當或不適當的行為。」
此項指控的詳情為,班德禮作為香港賽馬會持牌騎師,他的確曾作出下列不正當行為︰
使用其他人士提供的私人流動電話,就其曾在操練、試閘或出賽時策騎的馬匹的資料與該等人士進行不適當通訊,而該等人士並非有關馬匹的註冊馬主或提名人。
同意接受一名人士的款項,而該名人士並非其曾策騎出賽馬匹的提名人。
在2023年10月31日的會面中發表錯誤或誤導言論。
在衡量處罰時,小組考慮了班德禮承認指控及其違規行為的性質與情況,包括證據顯示班德禮並無收受第二點所述的款項、他在違反規例時的個人及專業狀況,以及他從未干犯類似罪行。
在此情況下,班德禮被判罰停賽兩個月,由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即小組根據賽事規例第12(15)條決定他須暫停策騎當日開始,直至2024年1月3日星期三為止。此外,班德禮被罰款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