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董事小組今天繼續就騎師波健士於4月17日星期六沙田賽馬日在森麻實讓賽中策騎「美活人生」的方式進行研訊。小組今天聽取了波健士及「美活人生」練馬師沈集成的進一步證供。「美活人生」的馬主余慕文女士則呈交了授權書,委託沈集成代表她出席今日的研訊。
波健士被指控違反香港賽馬會賽事規例第99(2)及(6)條,事緣他作為「美活人生」在上述賽事中的騎師,未有於整場賽事中採取一切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措施,確保給予「美活人生」十足爭勝機會,或取得最佳名次。
小組對波健士的指控詳情如下:
1. 在起步後至千六米處佔取前列位置後,他於千六米處至千二米處並無作出任何努力以保持居於較接近領放馬「幸運精選」的位置,而當時他實可在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情況下這樣做,因為:
· 是賽千六米處至千二米處的整體段速為23.15秒,較自2019年9月以來在沙田舉行的1800米第四班賽事中該分段的標準時間慢約1.0秒。
· 「美活人生」於千六米處至千二米處的段速為23.95秒,較自2019年9月以來在沙田舉行的1800米第四班賽事中該段的標準時間慢約1.8秒。
· 「美活人生」於千二米處落後「幸運精選」約七又四分一個馬位,而考慮到賽事步速,此差距應可收窄。
· 考慮到千六米處至千二米處的賽事步速,他並無作出努力將「美活人生」置於較接近「幸運精選」的位置,導致「美活人生」不必要地被該駒拋離。
2. 他於千二米處至八百米處並無作出任何努力將「美活人生」推進至較接近「幸運精選」的位置,而當時他實可在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情況下這樣做,因為:
· 是賽千二米處至八百米處的整體分段時間為25.30秒,較自2019年9月以來在沙田舉行的1800米第四班賽事該段的標準時間慢約1.5秒。
· 「美活人生」於千二米處至八百米處的分段時間為25.14秒,較自2019年9月以來在沙田舉行的1800米第四班賽事該段的標準時間慢約1.3秒。
· 「美活人生」於八百米處落後「幸運精選」約六又四分一馬位,而考慮到賽事步速,此差距應可收窄。
· 考慮到千二米處至八百米處的賽事步速,他未有盡力讓「美活人生」置於較接近「幸運精選」的位置,導致「美活人生」繼續不必要地被「幸運精選」拋離。
3. 於八百米處直至接近五百五十米處時,他未有作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推進以追近是賽領放馬「幸運精選」,而考慮到賽事於八百米處前的慢步速、賽事於相關時間的步速,以及「美活人生」與「幸運精選」之間約三個馬位的距離應可收窄,當時他實可在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情況下這樣做。
4. 以他在千六米處直至接近五百五十米處策騎「美活人生」的方式,他未有採取一切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措施,確保給予「美活人生」十足機會爭勝,或取得最佳名次。
小組立即將研訊押後至另訂日期及時間繼續進行,以便波健士回應是否承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