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跑馬地賽事果洲群島讓賽頭馬「勁皇子」的賽後尿液樣本,經化驗後均發現含有etofenamate及flufenamic acid。受薪董事小組今天完成了就此項化驗結果而進行的研訊。
小組今天聽取了「勁皇子」的練馬師及作為「勁皇子」馬主代表的蔡約翰、馬會賽事化驗所主管溫思明博士、以及賽事管制主任獸醫郭沛德醫生的證供。小組亦聽取了一名隸屬蔡約翰馬房並於「勁皇子」出賽當日負責照料該駒的馬房助理的證供。
溫思明博士之前曾表示,於有關賽事當日早上從「勁皇子」抽取的賽前尿液樣本,並無含有etofenamate及flufenamic acid;然而,從該駒抽取的賽後尿液樣本經化驗後卻發現含有該兩種物質。
郭沛德醫生在研訊中作供時表示,etofenamate及其代謝物flufenamic acid均能對馬匹的若干系統產生作用,因而根據香港賽馬會賽事規例,屬於違禁物質。
蔡約翰同意,根據賽事規例,etofenamate及其代謝物flufenamic acid屬於違禁物質;在上述賽事之後抽取自「勁皇子」的尿液樣本,含有該兩種違禁物質;而採集樣本的過程符合既定程序和守則。
賽事規例第138(1)及(2)條訂明,任何馬匹在牠已宣佈出賽當日(即賽馬日),直至出賽後獲董事放行時為止,其體內不得含有任何違禁物質,遇有於此段期間內,從任何馬匹身上收集的樣本據報對違禁物質測試呈陽性反應,假如有關樣本為賽後樣本,該駒須被取消在有關賽事中的資格。因此,「勁皇子」被取消在果洲群島讓賽中的資格。該場賽事的名次修訂為:冠軍八號馬「獵狐者」;亞軍五號馬「幻影飛鷹」;季軍二號馬「旅遊智者」;殿軍九號馬「金鹿」及第五名七號馬「栗馳駒」。蔡約翰獲告知,馬主有權就小組決定取消「勁皇子」在此賽中的資格一事提出上訴。
小組最初獲知會化驗結果後就此宗事件進行初步調查時,確定香港所有註冊獸用產品均沒含有etofenamate及flufenamic acid,但etofenamate是若干註冊人用藥物的成分。調查發現,在相關時間負責料理「勁皇子」的馬房助理曾使用含有etofenamate的註冊人用藥物,而有關物質據悉會代謝成為flufenamic acid。馬會賽事化驗所對該人用藥物樣本進行化驗後,證實該藥物含有etofenamate。該名馬房助理在研訊中表示,他在「勁皇子」角逐上述賽事之前數天曾經敷用有關藥物以治療持續的疼痛症狀。
該名馬房助理其後同意提供其尿液樣本進行化驗,以供確定該樣本是否含有etofenamate及 flufenamic acid。馬會賽事化驗所其後證實,有關尿液樣本含有etofenamate及 flufenamic acid。
考慮了所有證供後,小組認為,「勁皇子」於6月21日的賽後尿液樣本經化驗後發現含有etofenamate及 flufenamic acid,是從當日負責料理該駒的馬房助理身上意外污染所造成。小組將向馬會的馬房管理層呈交報告,說明該名馬房助理在「勁皇子」的尿液樣本被發現含有etofenamate及 flufenamic acid,以及最終導致該駒在上述賽事中被取消資格一事中的角色和責任。
賽事規例第140(2)條訂明,遇有於指定的期間內,從某匹馬身上取得的樣本被發現含有違禁物質,有關練馬師有責任證明他並無施用或引致施用所發現的違禁物質,以及他已採取所有適當的預防措施,防止施用該違禁物質。
蔡約翰獲告知,由於小組認為「勁皇子」於6月21日的賽後尿液樣本經化驗後發現含有etofenamate及 flufenamic acid,是從當日負責料理該駒的馬房助理身上意外污染所造成,因此小組認為蔡約翰並無對「勁皇子」施用或引致施用etofenamate及flufenamic acid。負責就此事件作初步調查的馬會幹事在研訊中作供時表示,於有關時間蔡約翰馬房內有兩個公眾地方均有告示說明預防不慎污染須採取的步驟,以及蔡約翰一直有教導馬房員工如何採取預防措施,以避免人與馬匹之間的交叉污染。 考慮了有關馬會幹事的證供後,小組認為,「勁皇子」的尿液樣本發現含有etofenamate及flufenamic acid,並非因蔡約翰的過錯、疏忽或失職所致。因此,鑑於此事件的情況,小組認為蔡約翰已按照賽事規例的相關規定履行其責任。因此,小組不就此事向蔡約翰採取進一步行動。